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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河流域(东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果交流会成功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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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市社科联召开2025年黄河流域(东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果交流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宪雷出席会议,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市社科院院长张和森参加会议并讲话,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黄河三角洲盐碱地与生态环境研究院院长房吉敦,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合作发展处副处长、副研究员王玉霞参会并作点评指导,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继红主持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公布2025年“东营市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题征文获奖情况的通报》,六位一等奖获奖代表分享了自己在生态保护实践、政策研究或技术创新方面的最新成果和独到见解,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互动交流热烈。两名点评专家对本次交流会成果选题立意、内容结构、总结应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本次交流会汇报内容兼具理论前瞻性与实践指导价值,对今后的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张和森在讲话中提出三个倡议,一要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切实增强落实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积极贡献社科力量。要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往省市乃至更高层级报送,畅通报送渠道,为讲好“黄河故事”、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贡献社科智慧。三要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要凝聚各方智慧,协同合作,共同推动重大项目课题研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同贡献东营力量。 会上为征文获奖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来自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党校、利津县委党校、广饶县委党校、河口区委党校、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社科工作者与会讨论。现将部分观点摘要刊发。 东营市水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创新实践——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立法为例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 徐小璇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为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3年4月正式实施,为节水控水提供法治保障。立法背景方面,一是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二是破解水资源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局面的有力支撑;三是实现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法治化目标的实际需要。《办法》核心内容聚焦四方面: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以“四水四定”优化发展布局,加强地下水监测;破解黄河水资源超载,分行业推进节水,如推广盐碱地改良技术、工业中水回用;创新水权交易模式,统筹黄河水与长江水配置;突出东营特色,推广海水淡化,丰富水源结构。 实施两年多以来,成效显著:一是节水体系更完善,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全覆盖;二是水资源配置优化,完成12笔水权交易共2.53亿立方米,为全国区域水权交易提供了“东营样板”,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440,工业实施节水减排,城乡用水大幅“减损”;三是创新深化,海水淡化、雨洪利用成效显现,地下水开采量压减,形成多赢格局。对黄河流域而言,《办法》从“政策倡导”到“制度约束”,以法治化引领节水控水;从“单一突破”到“系统集成”,以技术创新驱动资源高效利用;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实现协同治理与公众参与最大公倍数。这些实践经验,助力让每一滴水折射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明之光。 解锁蓝碳潜力 赋能绿色发展——关于东营市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 肖春杨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我国推进“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海洋碳汇(蓝碳)因其固碳量大、效率高、储存久的特点,成为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的新焦点。东营市坐拥黄河三角洲丰富的盐沼、海草床等蓝碳资源,发展蓝碳具有多重战略意义:一是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减排+增汇”协同推进有望实现温控目标;二是改善海岸带生态,蓝碳开发建设过程也是修复湿地、抵御物种入侵、提升生物多样性的过程;三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依托蓝碳资源可培育海洋牧场、生态旅游、碳金融等新业态,优化本地产业结构。然而,蓝碳发展仍面临现实挑战:一是产权与计量机制不健全,碳汇量动态变化导致评估难、交易对象界定模糊;二是生态系统脆弱,蓝碳如果遭到破坏或项目被中途放弃,会直接向碳源转化,且损害修复成本高;三是公众认知与参与不足,“公地悲剧”风险存在;四是产业可持续性受碳汇价值波动与融资机制不完善制约。为此,提出以下系统对策:一是强化公众宣传与企业参与,可借鉴“蚂蚁森林”模式,构建社会共建机制;二是完善产权与交易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全链条服务支撑与动态价值评估机制,推行“双盲审核”等监督制度,确保交易公正;三是构建“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处置”全链条约束机制,实施开发资质审查、数字化监测与失信惩戒,严防生态风险;四是推动“生态修复+产业融合”,分区施策,发展高附加值生态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五是实施陆海协同治理,严格陆源污染管控与生态损害赔偿,并探索碳汇保险等风险转移机制。东营的蓝碳实践是服务国家战略与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未来需持续深化系统谋划与制度创新,守护黄河三角洲生态底色,为“双碳”目标与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黄河利津段生态廊道建设情况调查研究 中共利津县委党校 巴述明 黄河利津段是黄河下游关键区域,其生态安全对流域生态平衡、国家水资源安全意义重大。在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指引下,利津县为破解土地盐碱化、生态压力加剧问题,启动了生态廊道建设。自2021年起,利津县编制规划,构建 “一廊、一园、多片区、多节点” 格局,建立三级森林湿地长制,推进防火智能化建设,还通过多元筹资、产业补贴等,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但建设中仍存问题:资金依赖财政、技术人才短缺;森林湿地长机制不顺、执法弱、安全生产有漏洞,“退林还耕” 压缩造林空间;自然灾害与人为活动干扰生态;林业经济受政策、劳动力等影响后劲不足。对此,优化策略是重点: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定专项管理条例,加强法规衔接,出台激励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强化技术资金,引进并本土化创新技术,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推广 PPP 模式、设专项基金,探索绿色金融等融资方式。三是加强管理维护,明确管理主体与职责,建生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细化日常维护,建应急响应机制。四是提升公众参与,多渠道宣传环保知识,设监督员岗位、搭反馈平台,组织公益活动,凝聚社会合力。未来,我们将深化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助力打造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旅融合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项目。 绿色“纸”引 “碳”路先行——从华泰集团实践看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 中共广饶县委党校 许灵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7月印发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都对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提出明确要求。东营市传统产业占比大,面临前所未有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压力和机遇。文章以传统造纸产业为例,梳理了华泰党建引领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及启示,意在给相关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参考和借鉴,共同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第一部分概括总结华泰集团绿色发展具体实践:更新改造设备、节能降耗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形成生态闭环,拉长产业链条、吃干榨净资源,注重科技创新、驱动绿色转型,汇聚人才活水、赋能绿色发展。第二部分分析了华泰集团绿色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效:竖起了中华纸业高质量发展“绿色”旗帜,增强了行业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三重效益”共赢。第三部分从华泰经验得出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启示: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红”带动“产业绿”,二是政府积极引导,形成有为政府与企业内生动力合力,三是企业紧跟政策,把“小使命”融入国家“大战略”,四是企业家对环保上心,争做“双碳”领域“探路人”,五是深耕创新沃土,以“智造”厚植产业绿色“基因”。 河口区新能源开发中的盐碱滩涂地资源利用探究 中共河口区委党校 张明 东营市是滨海盐碱地的典型地区,河口区有着丰富的盐碱地、滩涂地资源,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必须统筹利用好盐碱滩涂地资源。盐碱滩涂地具有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独特优势。自然条件方面,此类地区地势开阔,太阳辐射强,且大都靠近海洋或大型湖泊,风力稳定,持续时间长,适合风光发电。产业方面,“风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等模式不断丰富,既带来经济效益,还有利于改善养殖环境,抑制盐碱化扩散。河口区具备在盐碱滩涂地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良好条件,且已取得一定成效。当前发展中仍然面临以下困境。一是规划设计缺乏前瞻性。偏重光伏开发,土地、能源、环保等部门职能需统筹协调。二是产业结构缺少系统性。渔光互补模式下渔业发展不稳定,装备制造企业分布不平衡。三是资源利用缺乏高效性,随着溴素厂关停,海水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四是能源开发利用缺乏统一性。电网和储能建设滞后,绿电补偿机制不健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优化路径。一是完善资源开发机制。统筹开发风、光、地热、渔、盐等资源,解决多头管理问题。以海水梯次利用、海水淡化为依托,持续完善产业链条。推广“风光鱼盐”等立体开发模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金融和技术支持,设立渔光融合发展基金,开展技术研究、设施改造。二是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成立绿色能源服务公司,挖掘绿电绿证资源优势,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方案。开展绿电招商,吸引有关项目集中落地。深化“新能源+”模式,开发利用风光电制氢产业,解决“弃电”难题。高标准规划线路,挖掘新能源产业旅游潜力,打造北部海岸带旅游区。三是发挥资源带动作用。制定人才和技术需求清单,建议人才部门牵头,职业院校参与,提早做好人才储备。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新能源技术创新联盟,突破海上光伏抗风浪、防腐等关键技术,提高装备可靠性。 东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案件的检察实践与思考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于红梅 近年来,东营地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案件屡禁不止,该类案件具有倾倒体量大、污染范围广、修复周期长、治理代价高等特点,而且外地企业和个人到东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愈演愈烈,逐渐形成产业链,不仅对东营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产生极大威胁。司法实践中,打击该类违法犯罪存在诸多难点,例如行为手段隐蔽性强,异地协作缺乏统筹性,“副产品”属性存在争议,鉴定和修复费用过高等等,既影响办案质效,也加重财政负担。为解决实际难题,特提出以下建议,以期为预防和惩治该类违法犯罪提供对策建议:一是实行打防结合,破解监管难题。落实镇街、管委会基层监管职责,发挥网格员问题巡查职能,实施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仪器加强巡查监控,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加强行刑反向衔接,避免“不刑不罚”。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创新办案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专项数据模块,便于公安机关串并案或指定管辖;成立联合专案组,统一调度指挥,统一证据标准,委托同一机构鉴定;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整合资源、明确分工,提升办案质效。三是严格规范管理,治理“副产品”乱象。严格“副产品”认定条件,对不具备环保部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认定;规范“副产品”质量标准,实行产品检验、环保评估和质量抽检三管齐下,杜绝弄虚作假;明确“副产品”生产企业责任,实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四是充分发挥职能,解决资金缺口。加强与不预先收费鉴定机构的合作,减免鉴定费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作用,支持行政机关追索代履行费用;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专户,动员社会募捐环保储备金,减轻财政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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